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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年度千人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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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全省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省关工委系统几十万名“五老”加大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助学、助残、助孤、助困力度,根据省关工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在全省针对大、中、小学生实施“年度千人助学计划”。

新形势下“年度千人助学计划”与往年相比,有较多改进:一是将原“三年千人助学计划” 提升为“年度千人助学计划”,资助总人数从以往的每年300多人上升到1000人,其中安排各市人数为900人,另有100人为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定点资助、应急资助、求援资助等;二是在地区安排上突出重点适当倾斜,苏北地区与苏南地区相比,提高约15%;三是在资助对象上突出重点,更加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孤弃残儿童和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困难的儿童;四是结合地方特点统筹安排,省基金会将名额分配到设区的市,由各市关工委按照加大助困力度的要求考虑,可以相对固定区域安排,也可以不固定安排,可以根据青少年弱势群体类型相对集中安排,也可以分类安排;五是在资助标准上,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比上一轮标准都有所提高;六是整个工作过程更加强调公开、透明、公正、严格规范、手续完备,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精准扶助,不出差错。

具体方案如下:

一、助学对象及标准

1.向500名小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人民币600元;

2.向300名中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人民币1200元;

3.向100名大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人民币2400元。

二、工作程序

1.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负责安排助学名额,并向各市关工委下发分配表;

2.各市关工委根据分配名额,按要求认真筛选受助对象,并向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上报《受助学生审核表》、《受助学生明细汇总表》,每年上报一次;

3.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将助学金发放到各市关工委;

4.各市关工委具体实施助学金发放工作,将其落实到位,同时将《助学金发放表》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三、工作要求

1.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各市关工委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年度千人助学计划”,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并将名单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年度千人助学计划”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是全省关工委系统开展帮扶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定要突出重点,精准资助,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关键处,使关工委对下一代的关爱落实到位;要力争社会效益最大化,使“年度千人助学计划”在本地发挥“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弘扬慈善文化,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3.确保情况掌握到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实了解掌握助学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结合分配名额及标准,认真筛选,保证助学金用在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生身上。

4.确保及时发放到位。要认真填写《受助学生审核表》,受助学生或监护人签名,学校或社区(村委会)填写意见,县(市、区)关工委盖章、签名,市关工委填写初审意见并盖章、签名。《受助学生审核表》和《受助学生明细汇总表》最迟于9月15日上报,《助学金发放表》最迟于10月30日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将及时予以审核并拨付助学金。

5.确保后续工作到位。各市关工委可将“年度千人助学计划”的组织、发动、实施及意见和建议,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受助学生中刻苦勤奋、感恩社会的典型望及时报送。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除搞好日常审核外,将适时对“年度千人助学计划”的落实、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必要时组织交流或下发情况通报。

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电子邮箱为435222583@qq.com。

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802室。

邮编为210036。电话为025-837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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