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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关工委聚力宣传贯彻国家新“两法”

发布时间:2021-06-01 浏览:5249 来源:江苏少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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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两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为更好宣传学习贯彻新“两法”,近日,省泰州市关工委印发兴化市关工委“五老”道德法治宣讲团成员刘广进的宣讲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关工委认真借鉴,结合实际组织宣讲,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该通知文件(关工委〔2021〕12号)要点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

    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宣传、实施新“两法”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以校外辅导站、公安派出所关爱工作站等为载体,以法治教育和关爱帮教为基础,通过组织专家解读、巡讲等方式,推动新“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积极履行法定责任

    新“两法”确立了关工委协助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关工委要依法履职,做到:

    参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有效发挥“五老”道德法治教育团(队)、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网吧义务监督、校园周边环境巡查等。

    参与督促监护人正确行使监护责任,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及时推广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经验。

积极参与协调机制建设

    加强与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协作配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配合公检法司机关推进法治教育、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工作,担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合适成年人等,积极参与落实对有不良(严重)行为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

加强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合作,共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有效落地,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质效。(泰州市关工委办公室)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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