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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而不休 余热生辉

发布时间:2019-01-22 浏览: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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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而不休 余热生辉

——记淮安市新安小学法治副校长惠建国


2011年初,惠建国退居二线。刚退下时,他想就此好好休息。但是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利用自己的工作特长,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是一名老党员老同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他一口答应下来。

刚担任法治副校长,他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就虚心向法院内部担任过法治副校长的同志学习请教,向所在学校的领导学习请教,并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规范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归纳了法治副校长应承担的“开展法治教育、协助建章立制、掌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配合学校处理案件、完善法治教育主体网络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六大职责。

他协助学校修订了法治教育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每学期法治教育课程,并且做到每年为师生讲授一次法治教育课。为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他先后与校领导、教师、不同年级的学生座谈,了解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和现实想法,使法制课有针对性,取得实际效果。为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他还建议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暴力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统筹考虑。他要求老师们把学生当成自家的孩子看待。设身处地、想方设法地防止、杜绝欺凌暴力事件在自己校园内发生。

在工作中,他还利用特长为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2016年10月份,学校四年级三班两个学生下课在教学楼走廊上追打闹着玩,被追的黄某不慎摔倒,摔断两颗门牙。事情发生后,黄某的父母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和追闹的同学刘某一起赔偿黄某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学校的领导找到他进行咨询,是否应该承担黄某的有关费用,并且还提供了学校安全知识讲座,班级安全教育课内容、小学生在校日常规范、安全公约、教育楼楼层以及楼道口值班安排表等,证明学校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的有关材料,认为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赔偿有关费用。惠建国了解情况后,分析认为:黄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其没有提出证明学校未对学生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的证据,而且从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中可以看到,班主任在本周的安全教育课上还特别强调过不要在走廊楼梯追打嬉闹的安全教育。因此,黄某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而刘某应当预见到课间在拥挤的走廊上追闹嬉戏有一定的危险性,应对本起伤害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黄某作为受害者令人同情,但也应预料到课间在走廊追闹有一定的危险性,对本起伤害事故负有次要责任。鉴于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黄某的主要损失。但学校应与黄某、刘某的家长讲清道理,做好工作,如实在做不通,可引导他们去法院诉讼处理解决。后黄某家长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判决结果与他分析的基本一致。

市教育局关工委为了做好本市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邀请他一起商讨开展法治教育的方法和内容。他积极提出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大学、中学、小学、职业学校等各个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学校学生的当前思想动态、现状特点,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法治教育计划内容。为此,教育关工委分别召开了中小学、大中专、职业学校有关领导、教育部门处室的负责人座谈会,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在校生的法治教育。

根据教育关工委的安排,他先后为金湖县、淮安区等县区150余名兼职法治副校长进行培训讲课。他认真备课,查阅了大量资料和文件,详细编写讲课提纲。从设置法治副校长的社会背景、现实需要到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范围,当好法治副校长应具备的条件素质,需掌握的工作技能。结合多起具体生动的案例,引导大家如何处理好发生在校园内的伤害侵权纠纷。还结合当前校园内发生的欺凌事件等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引导大家正确对待并和正确处置,受到县区关工委领导和听课法治副校长的一致好评。

2017年3月,根据上级关工委的要求,市中级法院成立关工委,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惠建国同志担任市中级法院关工委主任。自担任关工委主任后,他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主动向市关工委、市政法委关工委汇报工作,积极与市教育局关工委联系沟通,并邀请市委、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关工委领导同志视察市中级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请他们对法院系统如何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指导。他还根据法院的特点提出紧密结合法院审判工作,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抓手,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抓紧抓实。为充分发挥法院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他积极与市教育局关工委联系,定期安排市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学生前来基地接受法制教育,并组织他们观摩开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2017年11月份,他带领市中院和涟水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到江苏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对在所接受改造的38名淮安籍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向管教所领导了解淮安籍服刑人员在所改造表现情况、思想状况,并代表淮安市法院系统向38 名服刑人员介绍了淮安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鼓励他们积极接受改造,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工作生活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家乡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他们向服刑人员发放了部分食品和生活用品,使未成年犯感受到家乡政府和人民对他们的关心和期望。多名未成年犯人积极表态,一定要努力改造,认真学习,接受教育,争取早日返回家乡,投入新的生活,做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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