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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十五载 倾情服务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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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十五载 倾情服务青少年

——记响水县关工委法治报告团成员王维元


今年73岁的王维元,2003年从响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的岗位上退下来后,担任县法院关工委主任已整整15年了。15年来,他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奉献余热的平台,发挥一已之长,坚持不懈搞普法,一心服务青少年。县法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始只有黄圩中学和响水中心小学两家,后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逐步拓展到全县42所中小学(含2所民办),实现了普法宣讲中小学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他还应邀到镇、村(社区)关工委的校外辅导站、看守所和多家企业作普法宣讲,先后共进行普法宣讲16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达20多万人次,赢得了学校师生以及机关企业青年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

问题为导向 注重普法针对性

普法教育先讲什么,后讲什么,如何逐步深入?上任伊始,王维元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首先从调查研究入手,走访法院的“刑庭”“少年家事法庭”,听办案法官讲涉及青少年和家庭的民事、刑事案例,了解了交不良朋友、看暴力和淫秽视频、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进入涉黄、涉赌、涉毒场所,是常见的未成年人走上邪路的诱因,家庭不和,棍棒家教,父母离异,家庭重组,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他以问题为导向,首先从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处罚法》入手,先后撰写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与应对”“构建留守、流动儿童犯罪预防的关爱体系”“让校园远离欺凌和暴力”等讲稿,进村(社区)、入校进行普法宣讲。由于内容有针对性,教育有效果。六套中学初二(2)班学生时某,父亲车祸去世,母亲离家出走,小时跟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管不住他,上课不守纪律,顶撞老师,还交上不良朋友,跟着小偷小摸,王维元去学校作普法宣讲,了解此事后,主动找他个别谈心,为他“普法开小灶”,使他认识了这些不良行为的严重后果。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的后续不断关心下,时某终于改掉了身上的毛病,学习也认真了。黄圩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吴某、支某和卢某3人,在初一时就结成小团伙,经常欺负弱小同学,还勒索小同学的文具、食品,听了他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宣讲后,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向被欺负的同学道歉,退还了文具,并在班会上作自我检讨。之后,黄圩中学再也没有出现过校园欺凌现象。

上好普法课 力求教育有效果

为了上好普法课,提高趣味性,增强感染力,让青少年愿意听、听得进,达到宣传教育效果,王维元在宣讲中努力克服普通话不标准、多媒体运用不熟练等困难,每次宣讲前都充分备课,还备有图解、卡片、宣讲提纲、课后练习题,并注意在宣讲过程中,加强与中小学生互动。响水镇中心小学五(4)班学生单某,以前不遵守交通规则,经常闯红灯,有两次还差点发生交通事故,听了他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后,他认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危害,增强了安全意识,在上下学时,还带动其他同学一起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养成了文明行路的良习习惯。

他除了口头宣讲,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普法教育。一是在县法院领导支持下,每年组织1至2次模拟法庭或现场观摩少年家事法庭庭审,每年都有500名至1000名青少年接受鲜活的法治教育。二是和县法院少年家事法庭一起,回访未成年人缓刑犯,吸收学生代表参加,共回访缓刑青少年犯17人,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三是到看守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讲《刑法》,促使他们认清自己行为违法,增进改邪归正的自觉性。

通过10多年的普法宣传,在各级党、政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和犯罪人数呈逐年递减平稳趋势。

适应新任务 打铁先得自身硬

新形势、新任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老同志,要与时俱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就得坚持认真学习,不断“充电”。10多年来,王维元坚持每天阅读《人民法院报》《中国火炬》《薪火》等报刊杂志,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关内容、案例,进行摘抄或剪辑,以供编写普法讲稿之用。为了提高自己为青少年服务的本领,他先后自费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在60岁时开始学打字。当时因年纪较大,记忆力下降,背五笔字型记不住失眠了好多天,练习敲键盘小膀子又酸又疼,但他并不就此认输,继续不间断地勤学苦练,终于能熟练地操作电脑。15年来,王维元戴着老花镜在键盘上敲打普法宣讲稿90多份,120多万字,每次都是自己写、自己打、自己印。2011年6月30日,《盐阜大众报》“法治时空”栏目以“普法讲稿两尺高”为题,对他进行了宣传报道。2017年6月,阳光少年网、江苏文明网、《响水日报》分别以“夕阳路上普法人”为题,报道了他普法10多年、情牵下一代的先进事迹。2011年和2017年,响水县法院关工委先后两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王维元个人被响水县委、县政府授予“最美五老”荣誉称号;2010年、2012年、2017年连续3次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12月被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彰为2014——2016年度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王维元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党要关心和爱护青年,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的要求,继续搞好普法宣讲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不遗余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应有的作用。 (潘达军)

编辑 岳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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